“出生缺陷”,即通俗所言之“先天性畸形”,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出生缺陷可由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等遗传因素或环境因素引起,也可由这两种因素交互作用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功能异常(如盲、聋和智力障碍等)。
我国是人口大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根据年9月原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统计,目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有25万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低收入国家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42%,中等收入国家为5.57%,高收入国家为4.72%。
出生缺陷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围产儿死亡、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不但严重危害儿童生存和生活质量,影响家庭幸福和谐,也会造成巨大的潜在寿命损失和社会经济负担。出生缺陷已成为影响人口素质和群体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不及时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出生缺陷将严重制约我国婴儿死亡率的进一步下降和人均期望寿命的提高。
据统计近20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以及基因的变异因素,新生儿出生有缺陷者的发病率有逐渐增高趋势。常见缺陷包括:无脑儿、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脑脊膜膨出、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21三体综合征。
常见出生缺陷:
1.中枢神经系统:脑积水、脑脊膜膨出、脊柱裂等。
2.头面颈部:唇裂、腭裂、淋巴管瘤等。
3.胸部:先天性膈疝、先天性肺囊性腺瘤样畸形、肺隔离症、胎儿胸水、先天性喉、气管闭锁/狭窄症和先天性食管闭锁
4.消化道畸形:腹壁缺损、先天性膈疝、肠闭锁、脐膨出。
5.泌尿系统:肾积水、膀胱输尿管反流、巨输尿管、肾囊性变。
6.四肢:多指、并指畸形,肢体缺如或环状索带压迫。
7.肿瘤:除颈部巨大淋巴管瘤,最常见的为骶尾部畸胎瘤,其次为卵巢肿瘤和腹部、胸部的肿瘤。
预防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产前诊断:35岁以上高龄孕妇;分娩过畸形儿或先天愚型儿等先天性疾病者,夫妇一方为遗传病或染色体病者,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新生儿死亡等不良孕产史者,妊娠早期曾经受过较大剂量辐射,或者受过病毒感染或较长期服用过有致畸副作用的药物者。
图:网络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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