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卉
向春晓离开上海那天,正好是6月28号。三年前的这一天,我们搭乘同一辆大巴,从济南来上海工作。这是我们告别校园后的第一份工作,去教育培训机构当老师。算是专业对口,她教高中物理,我教初中英语。清晨五点,经过太仓时,我一睁眼就望见车窗外热乎的朝阳,还有橙红的流线型云彩铺满东边的整块天空,如同迷人的油画。“春晓,醒醒,快看!”我弹坐起身,敲响铺架的铁管,朝下铺往里侧卧的向春晓喊道。她转头对我笑了笑,露出一口齐整的白牙:“我在常熟就醒了,直听见你打呼噜。南方果然好地方啊,难怪他那么不愿意回山西呢。”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离开。傍晚六点,我们站在上海火车南站的二楼进站口,趴在栏杆上,俯瞰着灯光闪烁的环形候车室。眼皮底下,南来北往的火车从飞碟形建筑的架空部分呼啸而过。我们在等候一个小时后开往呼和浩特的火车。向春晓不断地重复这句话:“你一定要来看我啊。”我心里清楚天各一方,我们很难再见了。等她说到第四遍,我不忍心再应酬似的点点头,拐进便利店给她挑了些火腿、瓜子和压缩饼干,供她在车上消磨时间。我不时催促她早点进站,直到提起那只皮质磨损的深棕色背包过安检时,心里才真正舒缓一下。她终于要走了,终于远远地离开上海,发誓再也不回来。
1
一场友谊的开始往往都源于抉择和命运的重叠。六七年前,我和向春晓在北方同一所大学读书时,从未打过照面,毕业之际,却因一场校园招聘而相识。面试弄得有些声势,但最终好像所有人都拿到了月薪八千的承诺。结束后,我和向春晓在食堂吃饭,摸清对方的过程中都有些惊诧。
“首先,我要去上海。”向春晓说话自信又直接,“其次,我再考虑做什么,入哪一行。”
“我也是。因为我男朋友在上海念书。”我说。
“和你一样。高中同学,谈了四年了。总之一到毕业,异地恋总得有个了断,了断‘异地’,或者了断‘恋’。”向春晓搁下筷子,眉心都没颤一下,“我差不多和父母决裂了。他们托关系,给我在大同找了个银行柜员的活儿,每天数钱,我可不想回去。”
我理解地笑笑:“他们帮我找的,是去电视台当编导,剪辑那种从台湾买来的政治新闻。在里面待上两个月,保证你翻墙都想逃出去。”
“所以还是去上海教小朋友吧。”
“对,有钱,还有爱——人。”但向春晓的男友在她抵沪没多久就一声不吭地折回老家,留下的分手理由非常奇特:“你知道我最讨厌粉刺了。那天去接你,看你那一脸青的红的粉刺印,我真的连亲你一口都不想了。”向春晓翻出那条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